10万吨码头验收意见连环验[2016]11号关于江苏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港旗台港区10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工程项目(不含1万吨级散货装船泊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江苏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连云港港旗台港区10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工程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申请》、请示(新苏港事务〔2016〕3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
按省环保厅《关于委托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5﹞250号)要求,我局负责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于2016年6月2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其后企业按验收组及专家意见进行了整改,7月18日上报整改材料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整改报告,经研究,现复函如下:一、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东侧与25万吨级矿石码头相邻,西侧与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大宗散货泊位相邻
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08年10月29日通过环保审批(苏环管〔2008〕280号)
工程实际总投资122675
7万元,建有10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1个(1万吨级散货装船泊位未建设),后方堆场陆域面积38
开成运量800万吨(其中铝矾土350万吨、红土矿350万吨、矿石100万吨)的能力及配套设施
项目于2015年11月投入生产,企业于2016年5月申请验收
2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项目环保投资1668
24万元,用于废气治理、生活污水及雨污水收集处理、噪声治理、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清污分流管网建设、生态修复(增殖放流)、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及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演习等
项目建设及试生产过程实施了环境监理
X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连云港港旗台港区10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6)第(08)号]、其它相关验收材料及现场检查情况表明:(一)无组织粉尘废气:桥式抓斗卸船机抓斗落料处设置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