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XX年发表XX市XX县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保证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客观评价区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效果,依据《XX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XX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按照《XX县区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批准列入区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的项目,以及市科技局委托验收的项目,在预定的计划目标、基本任务完成后,均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验收
第三条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引入科学的评估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验收组织管理第四条计划项目的验收,由区科技局综合科组织、主持
第五条计划项目验收以区科技局综合科对计划项目进行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有关重点计1划项目区科技局将组建验收专家组参与验收,验收专家组由区科技局聘请技术、经济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一般为3~7名
第三章验收时间、程序和内容第六条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应在计划目标、基本任务完成后的半年内进行
第七条计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市场及技术等因素的影响,进行合理调整的,按区科技局批准调整后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进行验收
第八条计划项目验收程序:(一)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向区科技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县区科技计划项目审查验收表》,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由区科技局综合科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第1页共3页并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二)在验收工作开始前,将验收工作安排通知被验收单位
区科技局综合科根据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和对计划项目的实地考查,提出项目验收意见,经区科技局局长办公会核准后做出验收结论
(三)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