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为全面规范居民的计划生育行为,实施依法治村(居),居民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如下:一、居委会有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居民自治章程和本社区“村规民约”的规定,对社区内计划生育居民进行管理的权力,同时也有依照上述规定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的义务
二、村(居)计划生育协会有协助居委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
三、居委会和计划生育协会为居民应搞好下列服务:1、2、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服务
组织育龄妇女参加孕期检查和生殖健康检查,积极为育龄群众提高宣传教育培训和各种服务
3、本社区对计生政策、收费标准、技术服务免费基本项目、流动人口发、换、验查证规则及本月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名单及生育情况、年度内出生、一胎登记、二胎审批、结婚名单、政策外生育人员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奖励救助情况公开服务
4、生育保健避孕相关服务
5、6、7、人力、物力、财力、科技方面的生产、生活帮助服务
为困难户、受灾户、贫困母亲、孤寡老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为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尤其是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
8、为政策内怀孕妇女从怀孕到分娩的全程服务
四、居民在计划生育上的权利和义务(一)享有的十项权利1、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和不生育的自由;2、有男到女家落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权利;第1页共23页3、有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手术项目的权利;4、有获得生殖健康服务的权利;5、在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有实行避孕节育措施之情选择的权利;6、计划生育户有享受优先优惠政策、各种奖励和社会保障的权利;7、对居民计划生育工作有参与管理、监督的权利;8、对违法施政的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有检举、举报的权利;9、有依法保护自己人身权、财产权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