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工作意见市直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根据省委办(19**)20号和省委组织部浙组(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制度(以下简称"联系通报制度")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联系通报制度的目的通过建立组织部门与有关执纪执法、行政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通报制度,经常沟通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交流信息,交换意见,把对干部的党内监督同司法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合力,使执纪执法部门及其他监督机关监督、审查干部的成果能够在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中得到有效的运用和体现,以利于党委和组织部门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和使用干部,及时掌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带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解决措施,从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联系单位和通报对象市委组织部与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事劳动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等单位建立联系制度
重点通报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及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三、通报的内容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问题
2、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问题
3、严重违反现行财经纪律,侵害国家、人民利益的问题
4、违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廉洁自律有关制度、规定的问题
5、有关道德品质、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6、其它违纪或违法的问题
第1页共3页7、一个时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通报的方式方法1、市委组织部建立干部情况资料库
对领导干部经调查基本属实的问题,构成违法违纪已立案审查、侦查、收容审查、拘留、逮捕、审判情况等,各执纪执法部门要以填写《干部问题情况联系通报表》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进行通报
对虽未经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