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科技成果推广专项管理办法XX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五篇XX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管理程序一、项目申报1、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计划处牵头,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合作处(以下统称“专业处”)参加,制定和发布省重大科技项目指南
2、省直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单位的项目申报,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其他单位的项目申报,并指导编写省重大科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项目申报材料
3、项目申报材料经省直主管部门或市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负责报送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计划处(一式七份),供项目评审、评估、验收等使用,发展计划处按归口领域分类后发送有关专业处(一式六份)
二、项目评审程序1、省科学技术厅各有关专业处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并从初审通过的项目中预选出省重大科技项目,送交发展计划处
2、预选出的省重大科技项目由发展计划处协调安排,有关专业处与发展计划处共同听取汇报
3、有关专业处提出省重大科技项目推荐意见与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一并送交发展计划处
4、发展计划处组织对有关专业处推荐的项目进行技术查新
5、发展计划处牵头组织由有关专业处参加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
招标项目按照《XX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招标办法(试行)》执行
6、发展计划处根据项目论证或评标结果,商专业处提出省重大科技攻关年度计划草案和经费预算,报分管厅长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厅领导办公会议审定
三、计划编制及下达第1页共2页1、厅领导办公会议审定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
2、人发展计划处按照厅领导办公会议审定的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编制下达年度计划,并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在实施周期内不再重复申报、评审和论证
四、实施与管理1、省科学技术厅与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签订《XX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合同书》(一式五份),其中发展计划处、有关专业处、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