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国内差旅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飞机不得乘坐商务舱和头等舱,乘坐火车(动车、高铁)不得乘坐商务座
厅局级及以下人员不得住套间
公务接待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严控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10人以上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公务用车建立符合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
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办公用房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禁超标准占用土地,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
责任追究重视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调查处理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对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造成浪费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XX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实施办法》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依据和遵循,结合山东实际,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进一步作出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