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范围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4)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303号令)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28002-201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644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1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级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其中: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隐患排查企业在风险分级管控基础上,针对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