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农村环境治理实施方案与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报告汇编关于农村环境治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和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和景区形象,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农村广泛开展以“三整治一改变”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大整治活动
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的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和强化长效管理,促进农村环境面貌进一步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不断提升我区“南昌都市花园”和“国家重点旅游风景区”形象
二、基本目标通过广泛宣传教育、集中整治、法律规范行为、完善设施、强化管理等一系列环境整治措施,促使我区农村环境管理和村民文明素养不断提高,达到杂物堆放整齐,乱堆乱放明显减少;不乱丢乱倒垃圾,无垃圾死角和暴露垃圾,垃圾清扫、清运及时;车辆定点停放,不随意占道停车;集镇文明经商,不出店经营,不占道为市;港道小溪生态良好,无树木吊挂垃圾和水面漂移垃圾,水质清亮等目标
三、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包括我区主干公路沿线两旁、集镇、景区景点、河港水系以及历年新农村试点村
考虑到各地基础不同,本着尊重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确定如下重点整治范围:暂定为主要街面环境,包括国道段、镇政府门前街道以及国道至南安公路的连接线路
第1页共1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点整治范围为景区通道可视范围、景点大门周边以及景区内部环境
河港水系重点为主干公路、集镇、景点的港道、溪流
历年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共55个,根据所处位置不同,从实际出发,选择合理的垃圾处理模式,维护公共绿地和公共设施,确保整治效果长期良好
四、组织领导为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区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水务局内),办公室主任由罗春霞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农村环境整治日常工作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