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田家炳中学高一历史《专题四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知识点归纳人民版必修1知识要点:1.新中国成立的意义:结束半殖半封社会性质,成为真正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为国家政治建设的逐步展开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成立奠定了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
3.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
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性质: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内容:确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及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确立了新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和途径
原则:人民民主原则、社会主义原则
意义:它的颁行开创了中国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
是中国走向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和新的起点
《共同纲领》代行临时宪法的职能结束
5.1954年9月后,由政协代行全国人大职能的任务宣告结束
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仍然存在,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国家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基本建立,中共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背景: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目的:新中国成立后,为保证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保证各民族的平等地位和共同发展
依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文件,确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新中国的一项根本制度
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划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各级自治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意义:对少数民族而言,实现了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的愿望;对国家而言,保证了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7.中共八大:背景:社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