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问题研究/王磊被吊销后营业执照后诉讼问题研究王磊内容提要: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至公司注销前,是法人资格延续的特殊阶段,清算主体应当按清算程序依法进行清算
该应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若上级主管单位投资不足或设立后抽逃资金的,应对其行为承担责任,责任方式有注册资金的全部清偿责任,有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也有对善意债权人的连带赔偿责任
清算主体不尽清算之责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其法律性质应为侵权责任
关键词:营业执照吊销诉讼目前,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有关法人歇业、撤销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情形,已是屡见不鲜
但对发生以上几种情况后,的诉讼地位问题、民事责任承担及清算问题,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各地人民法院对此的看法和对策亦有所不同,执法存在差异
本文结合审判实践和有关法律,对上述情形之一“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产生的一系列诉讼问题加以阐述
一、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法律后果所谓吊销营业执照,是指登记机关对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法人资格或生产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属于合法吊销行为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否则就是非法经营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最明显的法律后果就是丧失或暂时丧失了法律上的人格
依民法和各类法的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营业执照是成立与否的唯一合法凭证
那么,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究竟丧失了哪些具体权利和资格呢
首先丧失了生产经营权
我国各类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
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
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