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理论学习学分制意见为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建设学习型城市,促进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考核工作,根据全国和省、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学分制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与执政能力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逐步探索和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学分制管理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情况,以形成组织型、自主性和开放式的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新格局,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分制管理的内容与方式依据近年来建立的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有关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每届任期内的理论学习采取学分制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脱产学习培训、理论知识考试和坚持做好理论学习笔记、撰写理论文章和进行述学等方面的情况
对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的主要方式是将管理的主要内容进一步细化,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累计和平均计算积分,综合评定等次
领导干部学分情况,每年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结合年度工作总结经认真审查核实后填报一次
三、学分制管理的标准与体系依据管理的内容及方式,设定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学分制累计积分统一的量化标准
其中,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满分10个学分;脱产学习培训满分10个学分;理论知识考试满分10个学分,一般在领导干部每届任期内统一集中组织1-2次,按考试成绩计分;理论学习笔记满分10个学分;撰写第1页共3页理论文章满分10个学分;述学10个学分
达到规定标准的记满分,并设定加分因素给予加分(凡涉及加分的须提供有关材料);不参加和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记分并予以扣分
在学分制累计积分统一量化标准中,脱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