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计生与承包方责任书XX市直卫生系统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XX市卫生局XX市直卫生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20XX2年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规范本系统、本单位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办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确保年底人口计划的落实。XX市卫生局与市直卫生单位签定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包括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一、责任目标(一)主要考核指标50分1、符合出生政策率100%,10分;2、春秋两次“三查一治”工作参检率100%,10分;3、认真查实、查结人民来信来访结案率100%,5分;4、晚育率95%,5分;5、基础工作落实情况100%,20分:(1)组织建立及人员配备5分;(2)经费投入5分;(3)人口计划5分;(4)完善本单位各类计划生育工作台帐,及时准确地向计生部门和同级社区反馈流动人口管理信息情况,及时上报计划生育统计报表5分)。(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50分1、医疗卫生机构妇产科对14周以上引产手术需查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手术病例一并存档。无证明材料不予引产。按市统一表格规范填写信息通报记录,并将引产手术信息汇总,每月向辖区计生部门、社区反馈,保证做到信息通报率不低于90%,误差率小于5%,10分。第1页共3页2、医疗卫生机构在已婚育龄妇女孕期保健检查和分娩时,应检查其《生殖健康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并认真登记、建档,按照市统一表格规范填写信息通报记录,保证做到信息通报率不低于90%,误差率小于5%,每月将汇总信息向辖区计生部门、社区反馈,15分。3、疾控、监督机构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健康证》或《卫生许可证》时,核查其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查验证明》,对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予办理证照,并协作计生部门做好督促工作。对查验结果按照市统一表格规范填写信息通报记录,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每月汇总一次,向辖区计生部门和社区反馈,保证做到信息通报率不低于90%,误差率小于5%,15分。4、保健部门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时,按市统一表格规范填写信息通报记录,信息通报记录不低于90%,误差小于5%。每月将出生人口信息汇总,向辖区计生部门和社区反馈,10分。二、几点要求(一)凡有b超的医院和单位一律不准用b超作胎儿性别鉴定。对用b超作胎儿性别鉴定的,一经发现查实,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开除公职等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二)不准给有生育证的孕妇作引产手术;不准给无生育证的孕妇接生(给有生育证的孕妇接生要在接生登记本上注明生育证号码),凡急诊需作剖腹产手术的,须经计生部门批准;不经计生部门批准,不准做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摘取节育环;不准做假手术、出具假证明、引活产;凡违反上述规定,将对责任人、单位领导人予以党纪、政纪和经济处罚。(三)对符合出具计划生育有关方面证明的,出具的程序为术者、助手两人以上签名,科主任审核签名,最后由单位盖章。其他任何科室、门诊部、住院部、护理部不准再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四)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一起部署,一第2页共3页起落实,一起考核。三、检查考核(一)各单位在今年年底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向XX市卫生局书面报告。(二)XX市卫生局每年对签订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和人口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四、计分方法(一)计划生育率完成指标10分,低于完成指标一个百分点扣5分。(二)应妇检对象两次妇检率完成指标计10分,低于完成指标一个百分点扣2分。(三)人民来信来访结案率完成指标计5分,根据结案的百分比确定分数。(四)晚育率完成指标计5分,低于完成指标一个百分点扣1分。(五)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完成指标计20分。组织建立及人员配备缺一项扣5分;经费投入(工作所需经费及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一项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