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休息休假管理,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公司在编员工中的在岗员工
人事代理(派遣)人员、技术合作(人才借调)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三条公司采用以下三种工时工作制1
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工程公司机关(含机关助勤人员)、机关服务中心及其他可实行日勤制的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即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
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的限制,主要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情况,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
工程公司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的工程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总工程师,采购、营销、21清欠人员,非生产性司机,部分值班和其他因工作需要而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计算工时的岗位员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部分员工,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工程公司直接从事施工生产的单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三章休假分类第四条休假分类1
法定公休日(周六、周日)2
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3
带薪年休假4
生育假3210
其他假期第四章休假及薪金第五条法定公休日1
公休假日为:每周星期六、星期日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原则上不安排加班
确因工作需要,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可以在公休日加班,但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后,部门领导可以安排补休调休
如遇上级部署的重要性、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且需投入较大人力、精力的,由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