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管理使用规定范文为了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管理,保障在巡逻执勤和执行紧急职务正常使用,特制订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欢迎参阅
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篇1遵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性质、任务及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警车必须依照规定喷涂标准的外观标识、按警车牌证手续申办相应牌证并符合保险、年检要求方能投入使用
二、非警务活动期间,大队机关各科、中队、所及大队领导使用的警车,一律集中大队院内停放
各中队按此遵照执行,原则上达到统一管理,严禁警车私用,警车不得作为个人通勤工具
三、严格执行外出派车单申办制度
因工作、警备需要离开本县(不含XX市辖三区)辖区的,需填写《警车派车单》报请大队领导批准,出省警车呈请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批准
回单位后,派车单交回大队政秘科存档备查
四、全部警车必须随时保持良好的车辆机件安全状况,保持整洁的外观,使之能适应警务工作的需要和树立人民警察规范化建设的良好形象
五、驾驶警车必须按规定着警服、携带有效的驾驶资格证件及车辆行驶证件,不准无证驾驶
非警务人员必须持业经审核后办理下发的《警车准驾证》,方准予驾驶
六、驾驶警用车辆执行勤务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不准超速以及其他违反交通法律规定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七、非警务需要,不准随意鸣警笛,使用警报器,夜间确因警务需要时,尽可能开警灯,少鸣或不鸣警报警笛,以免扰乱群众安宁生活秩序
八、执行紧急、特殊警务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可以按规定依程序消除
警车交通违法记录消除程序:警车使用单位填报《警车免予交通违法处罚申请表》,交市局警务督察部门审核后,报交警部门予以免予处罚
第1页共4页九、严格遵守五条禁令的相关规定,不准酒后驾驶以及将警车停放于不得停放的场所
十、警车规定使用人以及车辆所有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本制度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涉案车辆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称涉案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