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展活动统计调查表(展会举办单位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表号:京统服调1表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文号:京统发[2009]44号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执行期限:2009年5月31日止一、基本情况01组织机构代码:02行政区划代码:03单位名称:04单位地址:05邮政编码:06注册开发区:07开发区代码: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2008年2007年二、人员情况举办会议和展览专兼职人员人21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人22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人23临时人员人24三、举办会议情况举办会议个数个31其中:国际会议个32其中:参会人员超过500人的会议个33其中:境外会议个41在京会议个42参加在京会议人数人次43其中:国际会议人数人次44其中:外国人人次45四、举办展览情况举办展览个数个51其中:国际展览个52其中:境外展览个55在京展览个56其中:生产设备展个572房产建材装潢展个58教育培训艺术展个59咨询顾问人才招聘展个60展览面积(含室外展览面积)平方米62其中:国际展览面积平方米63其中:在外省市展览的面积平方米64参加在京展览的参展单位(商)个数个65其中:国际参展单位(商)个数个66参加在京展览观众人数人次67其中:外国人人次68其中:专业观众人次69五、经营情况举办会议和展览收入千元81其中:举办会议收入千元82其中:国际会议收入千元83举办展览收入千元84其中:国际展览收入千元85其中:外汇收入(折合人民币)千元90六、补充资料1
2008年独立主办展览个数个;截至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