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厂商受整车厂委托开发模具的会计处理问题:汽车零部件厂商受整车厂委托开发模具(所有权属于整车厂),在不同的业务模式下,分别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背景:A公司主要生产汽车塑料饰件,与生产配套主要设备系注塑机和模具
A公司的模具分为生产性模具和作为产品销售的模具
目前公司生产的模具大部分为生产性模具,公司通常在新产品开发阶段接受客户委托先进行生产模具的开发及生产
根据客户的结算模式,目前A公司模具的核算方法如下:①产品销售模具:A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开发和生产,A公司自行研发生产的模具,在3D图纸参数设计阶段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根据图纸生产过程根据实际生产领用情况计入存货核算,试模阶段的材料领用计入费用,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结转相应成本;②生产性模具:A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开发及生产,客户将模具的相关费用通过产品结算补偿,A公司在3D图纸参数设计研究阶段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根据图纸生产过程根据实际生产领用情况计入在建工程核算,试模阶段的材料领用计入管理费用,待模具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并随着相关产品的销售进行摊销,逐步计入产品成本
由于A公司的生产规模较大,自身模具生产能力满足不了A公司的需求,存在部分外购情况,关于外购模具,目前A公司的核算方法为:①产品销售模具:客户一次性购买模具的,计入存货核算;②生产性模具:客户在产品结算中给予结算的,公司按照供应商的进度计入在建工程,待验收合格后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A公司与不同的客户签订的协议对模具摊销均有约定,合同中明确规定摊销年限的按照合同约定摊销,合同中未约定摊销年限的,根据公司技术人员测算及历史经验按照3年摊销
A公司的模具的单项价值较大,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模具占全部模具的70%左右,根据客户要求模具设备保管需要达到10年
目前同行业上市或拟上市公司对于模具核算不统一,对于客户在产品价格补偿模具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