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学法指导信息技术学法指导一、信息技术的课程地位、目标及学科特点1、信息技术的课程地位信息技术是我国普通高中课程结构中的技术领域的课程之一(另一课程为通用技术),是一个基础的学习领域,具有基础性、综合性、人文性等性质
高中信息技术的课程地位主要表现在:1)基础性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基础性表现在,它是信息技术在各个学科中应用乃至全部教育活动的基础,是学生在今后工作与生活中有效解决问题的基础,是学生在未来学习型社会中自我发展、持续发展的基础
2)综合性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综合性表现在,其内容既包括信息技术的基础知识,信息技术的基本操作等技能性知识,也包括应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对信息技术过程、方法与结果评价的方法,信息技术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应用,以及相关权利与义务、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等
3)人文性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人文性表现在,课程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设置,既表现出基本的工具价值,又表现出丰富的文化价值
即既有恰当而充实的技术内涵,又体现科学精神,强化人文精神
2、信息技术的课程目标《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中学信息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与技能,了解信息技术课程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
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文化、伦理和社会等问题,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把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终身学习和使用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
”1、问题式合作学习
问题式合作学习是指教师和学生互相提问、互为解答、互作教师、既答疑解难友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的一种合作学习形式
这种合作学习模式又可分为生问生答、生问师答、师问生答,抢答式知识竞赛等形式
在实施教学时,应根据学生的学习心理特征设置问题
2、表演式合作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