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XXX县XXX镇XXX水务有限公司与XXX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之信托贷款合同XXX年第1页/共27页信托贷款合同本《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XXX年月日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签订。借款人(甲方):XXX县XXX镇XXX水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X县XXX镇XXX北路XXX号法定代表人:XXX邮政编码:传真:电话:贷款人(乙方):XXX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笑嘻嘻法定代表人:XXX邮政编码:XXX传真:027-XXX电话:027-XXX上述主体单称“一方”,合称“双方”。《信托贷款合同》第2页/共26页鉴于:1.乙方设立“XXX?XXX水务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信托”或“本信托”),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甲方发放信托贷款,信托贷款将专项用于补充甲方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2.乙方接受信托项下委托人/受益人的委托,同意向甲方发放人民币资金信托贷款,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发放的信托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1定义1.1本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本《信托贷款合同》及其附件和此后双方就本《信托贷款合同》签署的补充协议。1.2信托合同:指《XXX?XXX水务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和附件及其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1.3信托文件:指信托合同、《XXX?XXX水务单一资金信托认购风险申明书》、《第N期信托资金交付单证》等。1.4信托/本信托:指乙方根据信托文件所设立的“XXX?XXX水务单一资金信托”。乙方依据委托人的意愿分多期成立信托。信托第1期成立日即为信托成立日。1.5信托第N期/信托任何一期:指依据成立的时间先后顺序成立的信托某一期,本信托分为信托第1期、信托第2期⋯⋯,其中N为大于等于1的自然数,下同。1.6信托资金:委托人设立各期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此资金为委托人有合法处分权的资金。信托各期的信托资金总额(即信托各期的信托资金金额之和)和信托第N期的信托资金金额均应以乙方认定的金额为准。1.7第N期信托资金:指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第N期信托资金交付单证》而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信托贷款合同》第3页/共26页1.8信托财产:指信托资金以及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或者因其他情形而取得的本信托项下的全部财产。1.9信托财产专户:指乙方专门为信托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信托财产专户信息如下:户名:XXX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XXX支行账号:1.10交易文件:指乙方在管理、运用信托财产过程中以自己名义与相关方签署的本合同、《资金监管协议》(编号:【】)等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文件。1.11信托贷款:指由乙方作为信托的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和本合同的约定,以信托各期项下的信托资金分笔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除非另有所指,本合同中的“贷款”与信托贷款系同一含义。其中第N笔信托贷款指由乙方以信托第N期信托资金向甲方发放的贷款,除非本合同另有说明,N为大于等于1的自然数,下同。1.12担保方:指为担保甲方履行在本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中的义务而提供担保的各抵押人、出质人和保证人的统称。1.13元:指人民币元。1.14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2信托贷款本金金额2.1本合同项下各笔信托贷款本金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整(小写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00元整),具体金额以委托人实际交付的每一期信托资金总额为准。信托拟分多期成立,信托各期不设预期规模,信托各期实际规模以委托人实际交付的信托资金金额为准。乙方依据委托人的意愿决定信托的期数,并根据信托分多期成立的情况,分多笔发放信托贷款。其中第N笔信托贷款本金金额应以信托第N期成立时的信托资金金额为准。《信托贷款合同》第4页/共26页2.2特别提示:如信托各期的信托资金总额低于或高于人民币80,000,000.00元整,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乙方向其发放的任何一笔信托贷款,否则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如信托第N期未成立、未生效的,则甲方同意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无需向甲方发放第N笔贷款,且乙方无需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当信托被撤销或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时,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