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出资承诺书1
债务作为出资应留意甚么债务出资不只需要第三方同意,而且需要中介机构出具鉴定看法
因而,工商机关在实践中,要着力做好三项工作:第一项工作,工商机关登记机构要仔细审查第三方同意的书面文件及中介机构的鉴定报告,并确认公司股东会决议及章程能否载明债务出资事项及日后未能准时收回债务时补足注册资本的措施
申请人最好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关鉴定报告,以强化责任,规避风险
下一步,再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办理设立、变更登记
在债务出资登记实践中,除了货币出资所需材料之外,笔者认为,还应督促申请人预备如下材料:一是关于同意债务出资登记的公司股东会决议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股东以债务出资及章程的修改,应当由2/3以上的公司股东表决通过
当然,债务出资章程与货币出资章程不同
在债务出资章程里,必需商定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并商定假如公司股东出资债务在3年内无法收回或者有迹象表明股东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时,公司其他股东可追查该股东的补缴出资责任,并在其认缴的注册资本范围内担保公司债权
二是公司股东与公司的债务转让协议
该协议是债务发生转让成立的依据,申请人在申请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同时应供应债务转让协议,而且协议需讲明债务出资的各方面状况
三是债务转让已通知债权人并经债权人同意的相关证明(仅限于2公司设立时股东以对第三人的债务出资的状况)
依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债务转让自通知债权人时起生效
基于登记机关的公示公信准绳,需要申请人供应书面的已通知债权人向公司履行债权的文件,这是债务转让即公司享有对第三人债务的依据
四是债务评估文件
在一般状况下,货币资金债务无须再供应评估其价值的文件,但债务出资的情形则不同
同时,股东以债务出资时,实际上相当于公司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因而,基于申请人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的变更,申请人还应当供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写明公司股东以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