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农业部“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
为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第一章把握形势,顺应发展新要求一、发展成就与经验“十一五”以来,中央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在各级各部门和亿万农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克服严重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等影响,实现了持续稳定发展,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粮食连年增产,总产连续4年保持在5亿吨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迈上了万亿斤新台阶
“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满足了市场多样化需求
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先后跨越4千元、5千元大关,年均实际增长8
9%,增速超过“七五”以来各个时期
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均达到52%,分别增长4个和16个百分点,标志着科技已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农业生产方式正由千百年来人力畜力为主转入以机械作业为主的新阶段
农业农村改革开放取得新成就,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继续保持稳定,土地流转平稳有序,家庭农(牧)场、种粮大户不断涌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7万多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25万个,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逐步发展壮大;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三大农产品贸易国
农村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高到1
7:1;乡镇企业增加值超过11万亿元,年均增长12
9%;休闲农业年接待游客超过4亿人次,营业收入超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