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思考群众的满意度是衡量公安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根本所在
开展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测评工作,把评判权、审议权、考核权交给群众,以“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双测评直观地评价和衡量公安工作的优劣,是新时期公安工作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总体要求
如何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以强有力的便民举措和切实可行的服务渠道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满意,逐渐成为实现公安发展和群众满意双赢的瓶颈性、症结性问题
公安工作要取得群众满意,须举“六常”,克“六重”、避“六轻”,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贯穿于工作始终
一要“常练平日之功”,克服“重突击、轻平常”的思想
任何事物没有量变的积累,不会有质变的飞跃
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的提升也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公安机关只有坚持不懈地走群众路线,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群众才会满意
反之,仅靠一时一事做表面文章、搞突击应付是万万行不通的
要真正赢得群众的满意,须常练平日之功
公安机关作为时时处处都和群众打交道的刑事司法力量和治安行政力量,与群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对公安工作的评价会随着一时一事而发生变化,弹性大,波动性强
因此,功夫必须下在平时,必须在日常工作中把群众需求、群众意见放在第一位,关注服务民生,真抓实干,不搞虚夸,通过平常的功夫去赢民心、创佳绩,只要工夫到,工到自然成
二要“常行打防之举”,走出“重打击、轻防范”的误区
打击和防范是辩证统一的矛盾体,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打击的同时要抓防范,防范的同时力促打击,唯有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方能实现治安大局的平稳
然而,在有些公安机关存在着“重打击,轻防范”的误区,谈及打击,兴奋不已;说起防范,萎靡不振
不愿意把过多的精力放在防范上,这种此消彼长的做法,势必会造成案件高发,特别是侵财类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可防性案件高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