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主讲人:杨伟东杨伟东:各位下午好。我们又再次见面了,这几天当中,全文已经公布所以今天我们聚焦到法治政府,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法治政府它的内涵,地位。第二,推行法治政府的意义。第三,基本要求。第四,全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当中提出的一些新的要求,作出的新的安排。我们首先来看第一个方面的问题,法治政府的内涵,目标和地位。我们提到法治政府,通常认为法治政府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来行使职权。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所以说我们要做一个界定的话,实际是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要求行政机关在进行管理,从事一定的事务,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来进行。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这一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对法治政府的内涵作了更清晰的界定。所以大家可以看到,这就是六个方面。全会当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公报当中有,决定全文当中也有。什么是法治政府?就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所以我们判断一个政府,是不是法治政府?我们从这六个方面来判断,这六个方面,大家可以看到,实际上就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有人概括的,理论界也认同的,第一第二指的法治政府应该是有限政府。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指的是法治政府,不是一个全能性的政府,什么都管的政府,而是一个职能科学,权限有法律明确的,后面会专门讲到这个问题。第二,第三,三和四我们通常认为,法治政府应当是一个透明的政府,应当是一个公开,透明的政府。在现代社会当中,政府应当是公开、透明的。而不是封闭。第五,我们通常认为,政府应当是高效的政府,可以分为两个方面,高效的政府。既有效率,又有效能的政府。同时下一个政府就是廉洁政府。清正廉洁。最后一个我们通常认为是守法的政府。所以这几个方面,中央全会当中第一次作出了界定,为我们行政机关,和国家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指明了一个明确的方向。而这些我们在后面当中,都会体现到我们的具体要求当中。这是内涵当中我们基本的界定。核心我把它归结为,一个核心,两个基本点。如何理解上面的内涵?我个人理解,其实是一个核心,两个基本点。所谓的一个核心,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是为了规范和约束行政权能的。我们前面已经提到,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今天的法治是一个综合性的要求。既包括国家,也包括政府,也包括政党。个人,组织,而我们依法行政所规范的,是政府是行政机关。这是一个国家当中,非常难的一个地方。第二两个落脚点。不失职,又不越权。从行政机关来说,如何算做到了依法行政,如何从结构上来判断,就是这六个字。或者我们要告诉行政机关,怎么才算做到,两个方面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第一个方面叫不失职。意味着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必须履行,否则会构成失职,渎职。换句话说,通俗的话,是你的事你必须管。不管就会构成失职,公安机关有保障人身安全的权利,当然有这样的权利,当一个人的东西被偷被盗,公安机关就有这样的权利。前若干年当中,四川有一个精神病人,在发病了之后,就打本村的人。其中有一个人当地是比较富的人,一发病就到他家闹,就报到公安去,后来说没什么大问题,你自己解决吧,最后精神病人,围在他的家里,没办法这个人在自己家从一楼上到二楼,最后实在没办法。因为那个人拿着刀这个人就从楼上跳了下来,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起诉了公安机关,我要求你保护我人身权,你没有尽到你的职责,最后起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公安机关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直接损失的是,那个精神病人。但是这样的结果的出现,是因为公安机关没尽到职责。所以,这个案件当中,很清晰表明,即使行政机关不作为,但是你同样要承担责任,甚至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第一个方面要求,行政机关有权管,那就意味着你有这样的责任管,如果不管,就构成失职。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个方面,这个事你要管,你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管,可以管,并不意味着你可以任意管,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管。所以当我们把这两个要求放在一块的时候,大家就可以看到,这个事你不能袖手旁观。而你要管,还必须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