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主讲人:杨伟东杨伟东:各位下午好
我们又再次见面了,这几天当中,全文已经公布所以今天我们聚焦到法治政府,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法治政府它的内涵,地位
第二,推行法治政府的意义
第三,基本要求
第四,全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当中提出的一些新的要求,作出的新的安排
我们首先来看第一个方面的问题,法治政府的内涵,目标和地位
我们提到法治政府,通常认为法治政府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来行使职权
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
所以说我们要做一个界定的话,实际是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
要求行政机关在进行管理,从事一定的事务,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来进行
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
这一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对法治政府的内涵作了更清晰的界定
所以大家可以看到,这就是六个方面
全会当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公报当中有,决定全文当中也有
什么是法治政府
就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所以我们判断一个政府,是不是法治政府
我们从这六个方面来判断,这六个方面,大家可以看到,实际上就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有人概括的,理论界也认同的,第一第二指的法治政府应该是有限政府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
指的是法治政府,不是一个全能性的政府,什么都管的政府,而是一个职能科学,权限有法律明确的,后面会专门讲到这个问题
第二,第三,三和四我们通常认为,法治政府应当是一个透明的政府,应当是一个公开,透明的政府
在现代社会当中,政府应当是公开、透明的
第五,我们通常认为,政府应当是高效的政府,可以分为两个方面,高效的政府
既有效率,又有效能的政府
同时下一个政府就是廉洁政府
最后一个我们通常认为是守法的政府
所以这几个方面,中央全会当中第一次作出了界定,为我们行政机关,和国家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指明了一个明确的方向
而这些我们在后面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