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合同条款廊坊新世界家园三区总包合同条款入户门工程索引合同条款0.定义1.总承包商的义务2.发展商代表的指示3.合同文件4.法定责任、通知、费用及收费5.工程的标高和放线6.材料、货物和操作工艺应符合规定、测试及检查7.专利权及其费用8.施工负责人9.发展商代表进入工地现场的权利10.工程监理11.工程变更、暂定金额和指定金额12.工程量清单13.合同总价及综合单价14.尚未安装或现场以外的材料和货物15.竣工和缺陷保修责任16.分段竣工17.转让和分包18.发展商的保障19.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20.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21.接收工地现场、竣工和延期22.误期损害赔偿金23.延长竣工期限24.工程正常进度受到干扰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25.发展商终止合同26.总承包商终止合同27.专业分包商28.专业供货商29.独立承包商30.证书和付款31.履约保证书32.战争爆发33.战火破坏34.文物古迹35.仲裁36.行贿附录廊坊新世界家园三区总包合同条款入户门工程0.定义0.1“发展商”指廊坊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2“发展商代表”指发展商所指定的、能代表发展商行使管理职权的有关人士;0.3“工程监理”指发展商所委托派驻工地代表者或其继任人;0.4“工料测量师”指发展商聘用的工料测量师-北京伟历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5“总承包商”指参与本工程报价的、并被发展商接纳为承建本工程的公司;0.6“独立承包商”指由发展商直接雇用以进行和完成不构成本工程的公司;0.7“专业分包商”指由发展商另行评估而选择的、且与发展商及总承包商三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的专业分包的公司;0.8“专业供货商”指由发展商另行评估而选择的、且与总承包商签订专业供货合同的专业供货的公司;0.9“甲供材料/设备”指由发展商直接采购以应用在工程中的物料、货物或设备;0.10“中期付款证书”指由发展商签发的工程款支付证书;0.11“现场”指永久或临时工程拟于其上、其下、其中或穿过其中进行施工的工地及其它作为工作间或贮物使用而构成的场所,本工程现场为按图纸所显示红线范围内的场地;0.12“批准的”指发展商代表以书面形式批准的;0.13“月”一词应作一个日历月解释;“天”一词应作一个日历天解释;0.14“当局”是指监控建设全过程,例如:审批图纸、发出施工许可证、进行现场视察及质量检查以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发出建筑物的使用所必需的证书等的有关部门/权力机构,包括政府部门/权力机构;0.15“政府”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包括地方当局)。廊坊新世界家园三区总包合同条款入户门工程1.总承包商的义务1.1按照并根据本合同条款,总承包商应为合同文件所说明或提及的工程展开施工,而且在各方面须满足发展商代表合理的要求。1.2由本合同生效日直至竣工证书发出日止,总承包商须完全负责保护送抵及安放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或供本工程使用的所有临时建筑物、机械、物料或任何其它物品。1.3除本合同条款第1.2条的规定外,总承包商仍须完全负责保护在缺陷保修期内须执行的未完成工作,直至该工作完成为止。且按本合同条款第15条所述之履行保修责任,总承包商在执行缺陷保修期内的各项工作时,对本工程所造成的损坏亦须承担全部责任。1.4若总承包商发现合同文件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不一致和/或歧义时,应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展商或其代表,指明不一致和/或歧义的地方。而发展商或其代表应就此发出有关指示。任何按此发出的指示将不被视为变更指令,而总承包商亦不会因本条规定所发出的指示而获得工期延长及费用补偿。1.5总承包商应在收到发展商书面进场通知书的5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材料采购计划提供工程监理,工程监理须在5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廊坊新世界家园三区总包合同条款入户门工程2.发展商代表的指示2.1总承包商应须严格遵守及执行本合同条款明确地授权予发展商代表发出的一切指示(惟须受本合同条款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所限)。若总承包商在接到发展商代表要求遵守及执行指示的书面通知后的七天内仍未遵照及执行时,则发展商可雇用其它单位执行该等指示所须的任何工作,而有关此等雇用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发展商直接支付给其它单位的费用,再加上发展商为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