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完整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完整文档,欢迎下载)附件:202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为准确掌握202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现势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及实施办法,在二次调查成果基础上,采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在全国范围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
为保证本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掌握2021年度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二次调查成果的现势性;适应“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的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满足土地管理日常业务的现实需求,实现监管方式从“以数管地”到“以图管地”的重大转变;进一步扩大调查成果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土地基础数据资料的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保障土地有效参与国家宏观调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工作任务(一)遥感监测
国家统一采购2021年8月至2021年1月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数据,组织加工制作遥感正射影像图;与2021年二次调查标准时点遥感正射影像图叠加分析,提取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监测图斑;将2021年遥感正射影像和监测图斑等信息,分期分批分发地方,为地方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提供基础资料
(二)土地变更调查
各地利用部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情况,以2021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实地调查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
全面查清2021年度内全国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重点掌握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耕地等变化情况;结合当前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更新基本农田上图成果,掌握年度的基本农田现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