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函件网考电函[2008]27号关于开展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07-2008年度检查评优工作的通知为检查所有参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单位的工作,提高统考包括报名、考务和阅卷在内的各环节工作组织管理实施水平,建立健全统考制度,树立良好考风考纪,扩大统考影响,确保考试服务质量,激发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网考办“)根据教育部和网考委关于统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对2007~2008年度统考各参与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进行检查与评优,并制定了《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检查与评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发给相关单位(见附件),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检查与评优工作实施方案》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6月3日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检查与评优工作实施方案一、目的和原则为促进“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报名、考试和阅卷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各环节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统考考务制度,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确保考试服务质量,激发各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推动统考报名、考试和阅卷工作向科学化、信息化发展,经教育部批准,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参与统考工作组织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与评优,并特此制定《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检查与评优工作实施方案》。此次检查与评优工作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主办单位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网考办”)三、检查与评优范围(一)参评单位1.组织进行统考报名工作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试点高校”)2.组织统考报名工作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校外学习中心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下属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学习中心”)3.组织统考阅卷工作的考区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区办”)4.负责统考考务管理及实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统考考务办公室(45所)(以下简称“省级电大”)5.经过网考办审批设立的、组织实施2次以上(含2次)的全国统考考点(以下简称“考点”)6.负责统考整体的技术支持和考务管理协调单位(含希普无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奥鹏远程教育中心)(二)参评个人上述参评单位上报的统考工作人员。四、评优办法(一)自检自评此次评优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0日。拟参与申报评优的单位和个人,须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按申报流程在规定时间内逐级报送。1.各试点高校根据《统考报名试点高校检查与评优评选条件》(见附表1)逐项自检评分、写出自检评语,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网考办,同时按照要求报送推荐先进个人名单。2.各试点高校学习中心根据《统考报名试点高校学习中心检查与评优评选条件》(见附表2)逐项自检评分、写出自检评语,于2008年9月1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所属试点高校,同时报送推荐先进个人名单。3.各试点高校汇总学习中心报送的自查自评结果,并经审核后给出试点高校评审得分与意见,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学习中心初审结果一并报送网考办。4.各考区办公室根据《统考考区办公室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见附表3)逐项自检评分、写出自检评语,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网考办,同时报送推荐先进个人名单。5.各考点根据《统考考点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见附表4)逐项自检评分、写出自检评语,于2008年9月1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相应的省级电大,同时按照要求报送推荐先进个人名单。6.各省级电大汇总考点报送的考点自查自评结果,并给出省级电大评审得分与意见,于2008年9月10日前将考点初审结果报送奥鹏远程教育中心。7.各省级电大根据《统考省级电大检查与评优指标及评价表》(见附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