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委妇幼保健卡发放及使用通知与区委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汇编区委妇幼保健卡发放及使用通知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区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建立统一的母婴保健档案信息系统,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水平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方便妇幼保健工作的统一运行,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妇幼保健档案IC卡(以下简称IC卡)的发放及使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熟知《妇幼保健档案IC卡明白纸》内容,加强协调和整合相关资源,争取配套政策,强化系统管理,确保项目任务顺利完成
年6月22日起,全区范围内启用IC卡,6月底前必须完成妇幼保健信息网络的并网工作
二、落实政策,加快推动㈠妇幼保健档案IC卡的领取IC卡由区妇幼保健站向市妇幼保健院统一购买,由承担农村妇女叶酸补服的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领取并发放
《农村妇女叶酸补服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2
㈡妇幼保健档案IC卡的发放1、发放范围:具有我区农村户籍、符合叶酸补服等国家有关政策的农村妇女
2、发放途径:年1月1日至6月22日前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IC卡信息录入工作,根据年度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程序执行,各单位自行组织IC卡的发放工作
年9月底前必须完成该范围农村孕产妇的IC卡发放工作
第1页共5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年6月22日后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IC卡的发放,分以下几个情况进行:⑴可与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同步进行
此途径作为今后IC卡的发放工作中常规发放途径进行;⑵可由辖区内各定点助产机构与农村孕产妇查体及分娩工作同步进行
市立医院、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负责向院内查体及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做好宣传工作,指导其回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领取IC卡;三、妇幼保健档案IC卡的使用在辖区内各级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出院后可执IC卡及相关材料直接在该医疗机构报销;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定点市直助产医疗机构住院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