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委城市物业管理意见与区委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报告汇编区委城市物业管理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
法律规范、有序、和谐的物业管理,不仅有利于保障物业合理使用,促进物业保值增值,而且有利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群众居住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进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监督,法律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努力提升我区城市物业管理整体水平
二、明确职责,法律规范管理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区、乡镇(办)、社区(居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一)区统筹建设局作为全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讨论拟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受理和审核三级及以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请,组织开展辖区物业专项维修;负责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日常管理;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受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资料备案,指导监督业主大会(或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选定物业服务等级;第1页共10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指导各乡镇(办)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日常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服务重大违法行为,对各乡镇(办)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二)乡镇(办)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负总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章,制定基础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配套措施;明确辖区物业管理部门,设立辖区物业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受理物业专项维修申请;检查指导辖区物业管理日常工作,对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协调辖区物业交付和物业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