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委社区干部教育管理意见与区委科技局工作汇报-自查工作报告汇编区委社区干部教育管理意见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定期开展党纪教育、法律教育、政策教育、业务教育、作风教育等活动,全面提高社区“两委”干部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督促“两委”成员勤奋敬业,处事公平,为政清廉,团结干事,进展经济,造福居民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社区党组织是领导核心,居委会和其他组织必须服从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仔细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三、“两委”成员要禁止出现以下行为:1、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2、本人或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3、本人或直系亲属违法乱搭乱建或在拆迁过程中不执行居民(代表)大会决定,拒不拆迁,损害广阔居民利益;4、拉帮结派、搞不团结、幕后策划指使群众上访;5、在财务收支方面有违规违纪行为;6、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重大、敏感时期,无故不请假联系不到,因失职或不作为给本单位或街道造成重大负面影响;7、不遵守工作纪律
上班迟到、早退,一月累计达到10次或未经请假无故旷工达到3天
8、不根据民主程序和法律法规办事,给社区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损害广阔居民利益
9、在重点工作推动过程中,以权谋私,插手工程建设等经济行为,为个人和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
10、有“黄、赌、毒”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
若出现以上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是党组织成员的,立即免职,并列为重点教育管理对象;是居委会成员的,停止工作,到街道参加6个月的教育培训,培训期间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教育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视教育培训期间的表现作第1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出相应处分
出现以上情况者,由社区党组织提议、社区“两委”协商、党员和居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经街道党工委审批后执行,同时在以后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不再确定其为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