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府消防目标通告与区府统计工作通告汇编区府消防目标通告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进展和“安全第一”理念,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加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将消防经费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进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任期工作目标,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仔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消防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职责
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并向区政府报告年度消防工作履职情况;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具体领导,强化协调监督;其他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的领导,狠抓消防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要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推动消防工作落实到位
三、落实消防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要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水平
第1页共4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强化督查考评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制度,对仔细履行职责、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事故频发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进行预警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的,取消消防工作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