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建设局建筑劳务工作通报与区建设局防高处坠落管理通知汇编区建设局建筑劳务工作通报一、劳务合同备案、每月报送劳务信息报表情况根据《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规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及劳务作业开工前由劳务发包人将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劳务分包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报送区建设局备案
分包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送窗口重新报备
劳务分包企业应在每月5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附银行进账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材料
目前,多数企业能够仔细执行文件规定,但仍有一些企业存在以下问题:劳务合同未备案,每月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
第二季度我区在建项目59个,共有31家劳务单位承接劳务分包业务
17个项目的劳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递交上一月劳务信息资料,12个项目超时递交,14个项目的劳务单位经我局多次督促后至今都未递交劳务资料,其中有5个项目施工单位未向我局备案劳务合同
在及时递交的17个项目的劳务资料中也还有3个项目的劳务资料存在不完整及数据有误现象,银行进账单、工人工资单的欠缺情况和工人工资表代签现象较为突出
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发出了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开展劳务管理检查情况我局于7月12日至7月18日开展年第二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劳务检查,检查了15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14家、施工单位14家、第1页共8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监理单位11家、劳务单位11家,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
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施工企业和劳务单位基本能遵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开展劳务工作,建设工程拖欠工资投诉案件比往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清欠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