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政办严禁焚烧废弃物通知与区政办交通安全管理通知汇编区政办严禁焚烧废弃物通知近期,我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及固体废弃物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污染环境、毁坏树木和耕地,甚至引发交通、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
为切实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人民居住环境,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禁在我区任何区域随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及固体废弃物
尤其是严禁在旅游风景区,高压输电线附近,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等重要区域以及城区、城市近郊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及固体废弃物
二、严格落实禁烧目标责任制
要把禁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抓紧抓实,坚持疏、堵结合,建立禁烧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各街道办事处要以社区为单位组成专门检查小组,实行全天候现场监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进行拉网式检查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悬挂标语、印发资料、张贴布告、召开居民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使社区居民变被动禁烧为主动利用
尤其是各街道办事处、环卫、林业、物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禁烧”通知家喻户晓
四、切实强化禁烧执法检查
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分局、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要组成执法队伍,实行联合行动,依法查处露天焚烧行第1页共7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发现焚烧现象立即制止,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五、加强禁烧工作督查工作
区政府督查室要联合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分局、区农业局等部门成立禁烧工作督查组,督查责任落实情况、措施到位情况、查处秸秆焚烧情况等,督查结果在全区通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