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董杰)《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黄冈中学广州学校实验小学董杰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
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施行,对于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06年的我刚跨出师范学院的大门,走上三尺讲台,对于“义务教育法”这个词是那么的陌生
我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如果不了解义务教育法,那算不得是一名称职的教师
于是,我怀着一颗强烈的好奇心,通过各种途径去认识她
等学完《新义务教育法》后,我觉得《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是教师进行教书育人的指南,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保证,是学校实施教育的准则,同时也是社会对教育关注的体现
下面我就《新义务教育法》谈几点自己粗浅的看法:一、《新义务教育法》是教师进行教书育人的指南
第六章中重点谈到了“教师”这一部分,它涉及面较宽,不仅谈到了教师所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录取办法,教师享有的权利,而且谈到了教师所应尽到的义务等方面
我觉得《新义务教育法》给我们广大教师提供了教书育人的指南
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就应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教师要把职业责任变成自觉的道德义务,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新人而无私奉献
在社会主义社会,教师职业态度的基本要求,就是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人
教师怎样才能做到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呢
我认为,首先教师必须具备一颗关爱学生的爱心;其次,应具有从事教育劳动的光荣感与自豪感;第三,要有吃苦耐劳的敬第1页共3页业精神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