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社区服务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社区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社区干部激励机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方式,从优秀社区干部中选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具体意见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一)对象全区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
(二)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安心本职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群众基础较好
4、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工作站工作3年以上(含3年)
5、在街道、镇对社区干部的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档次的人员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20*年10月社区整合后,在社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8、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
9、未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未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理;未违反计划生育
二、选聘时间及名额选聘时间为每2年一次,具体考试时间另定;每次选聘名额控制在全区社区干部总职数的1-2%以内
三、选聘程序主要是通过笔试、面试、体检以及考察等程序,然后由区第1页共3页里统一安排到有关街道工作
(一)报考经社区所在街道、镇党(工)委推荐,由区人劳局、区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区人劳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每科分值100分,总分200分
进入面试人员按拟录用名额2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