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计划经费财务审计劳务费XX年6月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财务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财便字〔2010〕53号各有关司局:为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财务验收工作,去年我们下发了《支撑计划课题财务验收规范》,对开展财务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和要求等作出了规定
结合去年以来组织开展财务验收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支撑计划财务验收工作补充通知如下:一、加强支撑计划财务验收组织工作1
财务验收工作是科技支撑计划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要严格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财务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
财务验收工作包括项目财务验收和课题财务验收,课题财务验收是项目财务验收的基础,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是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研条件与财务司(以下简称条财司)负责财务验收工作总体管理,具体过程管理工作委托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以下简称风险中心)承担
各相关司局、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履行相应职责
二、课题财务验收要求4
课题财务验收工作根据课题专项经费金额分别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
专项经费1000万元以上课题由条财司组织财务验收工作,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课题由项目组织单位按规定要求组织财务验收工作
专项经费1000万元以上课题完成后,课题承担单位应认真清理账目,编制经费决算报告,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及时提出财务验收申请
条财司在收到申请后一周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课题进行财务验收审计,在此基础上组织财务验收工作
财务验收工作可单独组织,也可与课题技术验收合并进行,具体形式与项目组织单位协商确定
专项经费1000万元以下课题完成后,课题承担单位应认第1页共3页真清理账目,编制经费决算报告,选择具有科技部专项经费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课题进行财务验收审计,在此基础上向项目组织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