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释义道清矿医院处方管理办法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以《处方管理办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2、我院成立处方委员会
委员会组长:曹淑钧
成员:朱国毅、武学进、李伟、邢立欣、王岩、刘宝凤、于萍、杜继忠
3、委员会职责
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医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4、执业医师的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印模、签字留样于药局和质控办
未取得处方权的医生开具处方,须经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5、须用本医院处方笺书写处方,且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6、处方前记要逐项书写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不能以“成”字代替,不能省略“岁”字,婴幼儿写月龄、日龄或体重
诊断须按规范书写,并与用药相符
7、处方正文须用规范的中文书写
药品名称必须使用通用名
通用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准
不能任意缩写或使用代号
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其他文字(如拉丁文)不许使用
8、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或盖章
必须书写清楚,不能使用“遵医嘱”、“自用”等模糊不清字句
10、处方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单位,且不得省略
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
第1页共2页11、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12、其它医院处方不得在我院调配,自备药品一般不得在我院使用,特殊情况须由主管院长审批
13、须作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