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XX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根据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新增有下列情况的人员,可到户籍居委会申请独生子女奖励金:第一类:a表(XX市落实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补助金)1
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无单位且无子女(含未婚、含个体工商业户及其从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2010年1月6日后仍健在的人员,可申请一次性补助(a表)
退休时退休金中没有5%计生奖励,而按一定标准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奖励的
按《市规定》及《补充意见》的要求以2002年标准(独生子女父母6642元)给予补齐
奖励由申请人填写a表递交单位,由单位补发奖励
退休时退休金没有5%计生奖励,并没有享受过退休时一次性奖励,经退休单位确认,按《市规定》及《补充意见》的要求以2002年标准(独生子女父母6642元)给予
由申请人退休时所在单位支付
第二类:b表(XX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1
1980年2月2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在本市辖内单位退休的本市城镇户籍退休职工中因政策调整,退休金/养老金不再体现原加发5%计生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享受过5%,没有享受过退休时一次性奖励的,推出社会后退休金由原来的单位发放改为通过社保发放的,从2011年7月起,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b表);申请时请提供单位证明(退休审批表)、社保发放退休金的相关证明(退管手册、社保编号、工资条等)
退休金财政统发或单位核发的,视作依然享受5%计生第1页共2页奖励,不能申请
(如公务员、事业单位退休的干部、退休后未推出社会现在仍在单位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本市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