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农业农村部分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农业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水利(水务)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国土资源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林业厅(局)、粮食局、气象局、海洋局、供销合作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农业局、教育局、水利局、建设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林业局、粮食局、供销合作社,中科院院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明确“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工作的目标、思路和发展任务,全面推进农业与农村科技工作,科技部、农业部、教育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粮食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编制了《“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科技部农业部教育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页共22页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粮食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十二五”是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的总体部署与要求,明确“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工作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农业与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与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