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心得体会篇一: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心得体会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
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基本要求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下功夫做好“结合”这篇大文章,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充分认识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意义在党的八大上,邓小平同志就指出
“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实践证明,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监督的两种重要形式
新形势下,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健全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体系,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责、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形成党风正、民心顺、事业兴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
早在1941年,毛泽东同志就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
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
这就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又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批评监督
人民群众监督既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永不褪色的重要保证,又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第1页共10页为人民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