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具体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工作实践,发展党员工作一般可分为四个阶段24项程序
第一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工作要求:1、申请人的条件必须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入党申请书一般要由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打印的入党申请书,一定要由申请入党人亲笔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3、入党申请书的内容和格式要规范
其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二)党支部建立入党人员名册
4、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进行谈话,并建立名册,列入培养计划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四)指定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5对已经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及时指定两名培养联系人,以便对其进行教育考察
由联系人负责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党支部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或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等党内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教育和锻炼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第二阶段确定发展对象(七)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再次递交入党申请书,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召开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足一年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八)撰写自传(九)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