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各小学、幼儿园:请各校根据《全市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填写附件1至附件4表格,务必于9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送交中心,并发至中心邮箱
注:各校在填表时,应注意各表备注说明
南安市金淘中心小学2011年9月22日全市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全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闽教安〔2011〕12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进一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全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闽教安〔2011〕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为指导,以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查处校车(含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法制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学生和校车交通安全事故逐步下降;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非法拼装车、摩的等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三、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成立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和信息通报
四、工作步骤(一)动员排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20日)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