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以下简称农机鉴定)实施工作,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农机鉴定的大纲制修订、指南制定发布、申请和受理、鉴定实施、证书与标志发放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农机鉴定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不断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促进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第四条农机鉴定工作推行信息化管理,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证、注册管理
建立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支持有关信息化工作
平台统一公开农机鉴定大纲、指南、鉴定结果和证2书等信息,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以下简称鉴定总站)负责运维管理
第二章大纲制修订第五条推广鉴定大纲和专项鉴定大纲分别由农业农村部和省级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制定发布,鉴定总站和省级鉴定机构分别负责技术归口管理
尚无推广鉴定大纲或现行推广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新增功能和结构特点的创新产品,制定专项鉴定大纲
第六条农机鉴定大纲应当根据法规、标准变化或者农机产品技术发展情况进行修订、废止,不断适应农机鉴定工作需要
鼓励生产企业、有关机构提出大纲建议、制修订草案
第七条农机鉴定大纲按以下程序制修订:(一)技术归口单位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提出制修订计划;(二)主管部门审定下达制修订计划;(三)技术归口单位组织相关承担单位依据大纲编写3规则起草提出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四)技术归口单位组织审定
审定一般采用专家会议审查形式
审查结论应协商一致,需要表决时,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专家的四分之三同意为通过审定;(五)主管部门公示、编号、发布;专项鉴定大纲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前应报鉴定总站备案审查;(六)大纲文本应在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平台
第八条大纲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