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场安全协议甲方:乌鲁木齐货运中心乌北营业部乙方:为了加强货场(铁路专用线)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反恐维稳工作,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铁路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货场安全稳定
一、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内容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铁路总公司和铁1路局有关铁路货场(铁路专用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门卫负责做好登记验放和火种收缴工作,凡进入货场(铁路专用线)办理货运业务的机动车辆,必须认真核查登记入场机动车驾驶人员的身份信息,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以及汽油等进入货场
2、做好安全告知工作,进入铁路货场(铁路专用线)的机动车辆由门卫负责做好对机动车驾驶人员的的货场安全告知责任并发放《货场安全告知书》,待机动车驾驶人员掌握安全告知内容后在《汽车车辆及货物(集装箱)出入登记本》备注栏签字、按手印
3、有权要求乙方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以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4、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产制度,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规要求及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处罚,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违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各种工器具和设备,对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设备及器具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
26、有权对乙方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着装以及不符合安全规定等问题要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