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电力用户变(配)电所安全运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市(区)安监局、市有关部门:现将《泰州市电力用户变(配)电所安全运行管理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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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一日泰州市电力用户变(配)电所安全运行管理规范(试行)二OO六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变(配)电所运行值班人员的配备及要求…第三章变(配)电所运行值班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第四章变(配)电所的安全管理……………………第五章变(配)电所的设备管理……………………第六章变(配)电所的安全运行管理………………第七章变(配)电所的安全文明生产………………第八章附则……………………………………………附录1:相关管理制度附录2:各种记录格式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用户变(配)电所安全运行管理,杜绝或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泰州市电力用户变(配)电所安全运行管理规范(试行)》二、本规范适用于泰州电网供电区域内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变(配)电所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三、电力用户主管领导、电气技术人员、变(配)电安全运行管理人员均应熟悉并执行本规范
四、用电检查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在电力用户开展工作时,应一并检查电力用户执行本规范的情况第二章变(配)电所运行值班人员的配备及要求一、人员配备(一)35KV及以上企业变(配)电所,应按四值三班轮值制配备专职运行值班电工,每班至少二人,由技术较熟练者担任正值
(二)10KV容量在630KVA及以上或有高压配电装置的变(配)电所应有专职运行值班电工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二人
(三)10KV容量在630KVA以下变(配)电所,按本单位生产情况确定值班班次和配备运行值班电工,每班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