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精选五篇]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20XX年4月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一)成立领导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其他副总经理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
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部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安全监察部物资供应部项目管理部调度室行政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以上单位行政正职(二)领导组职责: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第1页共8页(三)各部门职责1、生产技术部
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项目管理部
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部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矿建基建期:每月对全XX县区巡查一次矿井生产期
每月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XX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XX县区巡查一次,每周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2、基建期每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项目管理部、党总支办公室等有关单位进行XX县区范围内的巡查,重点可能因采矿塌陷引起的区域进行调查和监测
3、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4、工作面开始回采后,进行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学校、工程建设区、学校、公路等进行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