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研究综述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是党的干部工作在新形势下,适应新情况、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也是邓小平理论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在管理制度上,当前要特别加强责任制”,198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一项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的规章制度也被有关部门提上了议事日程
1999年,中组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不少问题达成了共识,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现状呼唤责任制干部工作的核心是选拔任用工作,干部制度改革的关键是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如果在选拔任用这个环节上没有重大突破,干部制度的改革就很难在根本上取得突破
因此,无论是各级党委还是广大群众,对干部的选拔任用非常关心,也对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我们看到,当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违反选拔任用规定之后规定不细、责任不清、追究不力是一个重要方面,并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下列问题: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得不到彻底克服
近几年出台的干部制度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5〕4号文件),对选拔任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作出了原则规定,但对用人中出现问题是否追究责任没有详细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也没有制定明确的处分依据,致使有的地方出现了“带着问题提拔”、“边犯错误边提拔”的现象,用人的违纪问题因领导人的调换无从处理,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因此,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是干部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将大大增强对违反党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查处力度,有助于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的提高难以保证
党领导全国人民实行依法治国,同样也是用制度来实施干部选拔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