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和策略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市域城乡统筹规划第二节市域人口和城镇发展战略第三节市域城镇结构规划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第五节市域水资源和基础设施规划第六节市域重大社会服务设施规划第七节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第八节市域旅游发展规划第九节市域空间管制措施第十节湘潭市与周边区域和城市的协调发展第十一节城市规划区的四区划定与管制措施第十二节城市规划区的空间结构与设施统筹第四章城市性质和城市规模第五章中心城区总体布局和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原则第二节规划结构、功能布局第三节用地规划第四节旧城保护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第五节中心城区村庄建设目标和发展策略第六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第一节战略与目标第二节对外交通第三节道路交通第四节公共交通第五节慢行交通第六节综合交通枢纽第七章中心城区园林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第一节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第二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第三节中心城区湘江岸线规划第八章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规划第九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第十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第十二章城市分期建设规划第十三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第十四章规划实施措施第十五章附则附表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和指导思想为适应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战略和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为全国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形势需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湘潭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科学指导城乡各项建设活动,依据国务院、建设部文件精神,编制《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