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第一部分 协 议 书(总则)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受托人: 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四、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五、 合同价款代理报酬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计算取费后下浮 50%,项目发包价在 100 万元以下的按 3000 元(人民币)/宗计算
本工程代理报酬暂定金额¥: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本合同附件
七、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九、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十、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 受托人:(公章)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 投资管理办公室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 住所: 清河东路 319 号西副楼六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84640312 电话: 传真: 84640312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511400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 用 条 款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