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第一部分 协 议 书(总则)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受托人: 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四、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五、 合同价款代理报酬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计算取费后下浮 50%,项目发包价在 100 万元以下的按 3000 元(人民币)/宗计算。本工程代理报酬暂定金额¥: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本合同附件。七、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九、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十、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委托人:(公章) 受托人:(公章)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 投资管理办公室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 住所: 清河东路 319 号西副楼六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84640312 电话: 传真: 84640312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511400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 用 条 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为实施招标活动而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并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 l.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而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