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察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 年)》(浙政办发〔2010〕14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 2012 年市职业卫生监督重点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职业卫生安全,从保护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生活富裕,生命阳光”和谐提供卫生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抓源头管理,加强前期预防工作。加强与发改、经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实施办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工作,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发生。 (二)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安监总局 27 号)要求,2012 年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的普查工作,并要求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在原申报基础上增加 10%。。 (三)以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木质家俱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为重点,继续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 1、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卫生厅的要求,开展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木质家俱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在2010 年粉尘和高毒物品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2、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根据《省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工作规范》要求,本局将加大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职业健康监护结果异常、职业病第 1 页 共 3 页诊断结果等职业病危害的处置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者生产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3、开展非医用辐射工作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在 2010 年开展非医用辐射工作单位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非医用辐工作单位的检查力度,防止重大辐射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分类管理 在 2010 年职业卫生监督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基础上完善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并按照职业卫生分类管理指南对全部申报职业危害用人单位进行分类管理,确定监督等级,实施分类监督。 (五)加强宣传指导,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 1、继续推广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进一步建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