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政策管理的工作计划 各行署、市、县粮食局、发改委(局)、财政局、农发行,中储粮各监管处,省农垦总局粮食局: 目前,在国家政策拉动下,我省粮食收购总体形势良好
按照国家发改委、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东北地区秋粮收购和安全储粮工作的通知》(国粮电[*]1 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秋粮收购和安全储粮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为切实加强秋粮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已建立由省政府牵头,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厅、农发行等五部门联合工作机制
各地都要加强领导,把粮食收购工作纳入政府当前重点工作之一,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各方面工作职责,认真落实粮食收购和安全保粮工作责任制,协调解决粮食收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临储粮收购秩序、执行收购政策、入库粮食数量、质量和安全储粮等方面由于组织、监管和协调工作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问题,也要追究各级政府和粮食等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要全面掌握当地农民余粮及粮食收购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落实收储能力;组织协调全社会烘干能力,对收购的高水分粮进行及时烘干处理,避免出现坏粮现象;组织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农民送粮秩序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为送粮农民提供方便;组织乡镇干部驻库,监督粮库收购,协调和保障农民有序交售粮食;严肃粮食收购纪律,要求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粮食收购,不得卖人情粮,对违反国家政策的,要坚决进行严厉查处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粮食收购监督检查的同时,落实好领导责任制、情况报告制、领导巡回检查制、干部包库制等四项工作保障机制,给政府当好参谋;指导收储库点强化服务意识,采取早开门、晚关门,延长收购时间,多开卸车口等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农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