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维稳体制[刚性维稳下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及其对策研究][摘要]20XX年中国社会维稳形式有两个明显的特点:社会冲突的燃点降低,群体性事件频发并向暴力骚乱方向发展;压力维稳的格局进一步强化,刚性维稳结构也更加固化,维稳成本成为地方政府的巨大负担。在“稳定压倒一切”的背景下,社会群体性事件频发,其中以广东“乌坎事件”为典型代表。这些事件显现出我国社会群体性事件新的趋向:由自发松散趋向于组织严密,由单纯的追求自身利益趋向于社会骚乱。这些新趋向的出现一方面会给政府处理群体性事件带来更大的难度和挑战,另一方面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众公民意识增强的另一种体现形式,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群体性事件的新趋向再一次证明维权才能维稳,政府应当正视和正确对待民众的合理诉求。[关键词]刚性维稳;群体性事件;公众意识[中图分类号]g91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XX)10-0116-0220XX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呈现出不断增加之势,且暴力程度在显著增强,显现出维权事件向社会泄愤事件及社会骚乱事件方向发展的趋势。农民、工人和市民的维权事件还是占据群体性事件的绝大多数。主要还是有关具体利益的争议,只是在诉求方式上有所变化。其中,农村问题仍然以土地问题为主,但这种诉求往往又会引发村务公开和民主选举等一系列问题。例如,2011年下半年发生于XX省XX市的“乌坎事件”堪称我国近年来影响最大的群体性事件。“乌坎事件”与以往群体性事件有所不同,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向。探究这些新趋向,对于我们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以及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一、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新趋势(一)由自发松散趋向于组织严密我国以往的群体性事件大多属于自发松散型。自20世纪90第1页共5页年代以来,我国的群体性事件呈快速上升之势,其大部分表现为一种非阶层、无直接利益的群体性冲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利益冲突的不断升级,社会群体性事件正呈现出由自发松散型向组织严密型的趋势。以“乌坎事件”为例,由于农民集体土地被当地村委会成员私下变卖。在村民代表过去两年十数次之上访仍丝毫没有解决的情况下,村民与地方(XX市与其下之XX县区)政府发生矛盾。从整个事件发生经过来看,该事件主要指向村内矛盾,大部分村民的诉求主要指向村内的经济问题,村民的不满主要是针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但最终却因为公权力的不作为而发生了针对公安机关和政府的暴力行为。从维权事件向暴力事件的转化,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动向性问题。(二)由单纯追求自身利益趋向于社会骚乱一旦对公权机关失去信心,就会突破维权事件的理性底线,在维权过程中发生暴力行为而转化为社会泄愤事件,而社会泄愤事件又在向社会骚乱事件发展。与几年前瓮安和石首等社会泄愤事件相比较,某些事件从起初只针对公权力和侵权者发展到祸及无辜,具有明显的社会骚乱性质,有些事件还加剧了原住居民与流动人员的对立。这其中以广东“潮州事件”、“新塘事件”,浙江“湖州事件”较为典型。二、刚性维稳态势的形成由于压力维稳的格局进一步强化,刚性维稳结构更加固化,维稳成本已成为地方政府的巨大负担。面对日益增多的群体性事件,执政者加强了维稳力度,压力维稳的方式进一步强化,维稳成本成为了地方政府的巨大负担。总体来说,中国现在的社会稳定呈现出一种刚性稳定结构。这种刚性稳定以政治权力的排他性和封闭性为基础,以社会绝对安全围管制目标,以压力维稳为运行机制。这就把一切抗议行为,例如游行、示威、罢工、罢市、罢运等社会群体性行为都被地方政府视为无序和混乱,都要采取一切手段进行压制和打击。刚性稳定缺乏韧性、延展性和缓冲地带。社会群体事件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十分敏感,一旦出现群体事件,政府总是像消防员一样,先扑灭再说。这种事后处理胜过源头预防的维稳机制,在长期实践中慢慢演变第2页共5页成为现在的压力维稳态势。尽管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做好源头预防,从源头上发现和解决问题,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地方政府重视事后处理胜过源头预防,这不仅导致政绩考核异化,而且维稳工作造就新的部门。政府迫于维稳的压力,不惜花费巨额经...